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<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>的通知》(学位〔2017〕9号),2023年国家将启动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。为全面贯彻实施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,查漏补缺、对标补短,切实做好明年学位点申报的准备工作,经学校研究,决定召开学位点预申报汇报论证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2022年11月18日(周五):上午08:30-12:00
下午14:30-17:30
二、会议地点
东校区工业中心605会议室
三、参会人员
1.校领导:戴青云、许玲、黄秋文、孙燕青
2.职能部门:校长办公室、发展规划处、研究生院、人事处、科研处、教务处主要负责人
3.二级学院:博士点培育建设学院,已提交新增硕士点预申报材料的二级学院书记、院长、分管研究生教育/学科建设/科研工作的副院长
四、汇报内容
各申报单位精准对标《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(2020年)》,并紧紧围绕申报学位授权点《简况表》的主要内容制作PPT,作如下汇报:
1.申报的必要性:精准分析本区域(行业)对本学科/专业学位类别的人才需求,已有授权点情况及人才培养、就业情况;简要分析本申请点的必要性、特色和优势。
2.建设基本现状:围绕学科方向与特色/专业特色、学科队伍/师资队伍、人才培养、培养环境与条件等主要基本条件要求,全面介绍拟申报学位点的培育建设基本现状。
3.存在的主要问题:对现状作出客观分析,凝练培育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。
4.工作举措及建议: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,逐条提出具体工作举措,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。对需要学校层面解决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。
各博士点培育建设学院须在充分吸收11月7日推进会专家指导意见的基础上,对汇报内容进行打磨提升后再次汇报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各相关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,本次预申报工作效果将关系到明年正式申报及学校2026年新增学位点培育建设支持。
2.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PPT汇报(8-10分钟)。
3.汇报具体安排以会议议程为准。
4.参会人员须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,并佩戴口罩。
5.参会人员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,提前10分钟入场,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。
6.各相关单位须在11月17日(周四)下午下班前,将《关于开展博士单位和学位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/info/1400/30193.htm)要求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,一式10份打印好送至工业中心605会场;将汇报PPT发送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孙老师,杨老师
联系电话:38813823
邮箱:xwpg@gpnu.edu.cn
研究生院
2022年11月14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