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广师教〔2017〕62号)精神,我院组织开展了2017年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。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情况
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,并组织校外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了评审;根据专家意见,对个别项目的项目类别予以调整。最后确定2017年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48项,其中重点项目15项,一般项目30项,委托项目3项(见附件)。
二、项目研究要求
(一)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项目实施成效是推荐参评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重要参考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,加强日常支持、指导与管理工作,督促项目承担人员按要求做好项目研究工作。
(二)各项目负责人要统筹项目研究工作,在规定时间内在“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”中提交结题材料。
(三)教务处于每年下半年定期开展项目的中期检查、结题验收。重点及委托类教改项目的结题,由教务处严格把关,通过聘请校内外专家、统一结题评审。成效显著的项目优先推荐参评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。凡检查、验收不合格或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,将严格按照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广师院〔2015〕159号)作相应处理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凡项目相关信息变更,如项目建设内容及成果形式发生重大调整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超出结题时间不能结题需延期的,均须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,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,附相关证明材料后,报送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。
(二)联系人:周周;电话:020-38256728;办公地点: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(本部行政楼202A)。
附件:2017年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名单
广东技术师范学院
2017年6月29日